2026年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通知出炉

2026-08-28 11:04:50 53阅读 0评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对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指导员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营便函〔2023〕117 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 2026 年营养指导员理论知识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采用在线考试。考试题型为 85 道单项选择题和 15 道多项选择题,总题量为 100 道题,考试时长 90 分钟。

二、考试时间

2026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具体场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食品、营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并且目前从事食品、营养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非食品、营养相关专业人员,已在各省(区、市)完成规定的营养指导员培训的人员。

四、报考方式

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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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前准备

1. 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在线考试规则(见附件 2),按要求布置考场、熟悉考试各项规定和要求。 2. 考试相关设备和软件。 (1)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摄像头和麦克风); (2)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最新版本)访问考试页面。

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环境,如因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模拟考试

1. 考生于 10 月 26 日 10:00 开始,可登录我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技能人才评价‑考生入口‑准考证查询及下载,下载准考证。 2.10 月 27 日 9:00 至 29 日 20:00,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链接地址参加模拟考试。 3. 技术支持:模拟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8866‑999(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0 月 27‑29 日,每日 9:00‑20:00)。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测试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导致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正式考试

1. 考试当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链接地址参加正式考试。 2. 本次考试采用直播、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同时采用人脸识别、切换屏幕记录、智能行为分析识别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3. 技术支持: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8866‑999(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0 月 31 日‑11 月 1 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结束)。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明下载

考试结束后,我中心将适时在官网发布成绩和合格证明,考生可登录进行查询和下载。

七、其他事项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在线考试规则

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按照此考试规则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诚信应考。

一、考试设备要求

1. 考试设备需使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禁止使用虚拟机或平板电脑)登录,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谷歌浏览器进行考试,同时将屏幕保护的锁屏时间设置为 10 分钟以上。 2. 考中需实时联网(不建议使用电子设备热点联网考试),因自身设备或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于设备故障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若无作弊行为,将不会产生违纪记录。 3. 考试全程必须保持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运转,摄像头必须横屏显示,保证自己的完整面部至肘部以上都在摄像头拍摄的监控范围内清晰显示。 4. 考试须使用已完成本次考试模拟测试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作答。考试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或系统问题,可点击答题界面右侧的技术支持或拨打客服电话求助,但不得向技术支持及客服人员询问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二、考试环境要求

5. 请务必选择独立、安静、密闭且光线明亮的房间作为考试场地;考试过程中考生须面部清晰,露出额头、耳朵、口部、肩部、上臂,全程不得佩戴耳机耳麦、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电子手表、智能手环等,不得接打电话。考生在考试中应全程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读题。 6. 考试过程中视频录制不得人为中断,考试监控视频不得设置背景虚化或使用虚拟背景;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出现。 7. 考生需关注考试界面左下角视频监控画面,如出现黑屏、显示不清、视频卡顿等情况,须及时调整设备,保证监控画面清晰、持续、稳定。 8. 考试闭卷,考生桌面除身份证外,只允许出现笔和白纸。考试现场的考生视野范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的任何参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刊、报纸、电子设备等。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三、考试过程要求

9. 正式考试时,考生务必在开考前 30 分钟内登录考试系统候考(建议避开高峰时段,尽早登录,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开考 30 分钟后考生将无法登录考试系统,并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开考后 30 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后系统会自动收卷。 10. 考前请提前关闭与考试无关的网页和软件,若有弹窗请尽快(3 秒内)关闭。考中不得退出考试系统,不得将电脑切换至其他界面,切屏次数会被系统记录,次数超过 5 次(包括未及时关闭弹窗)系统将强制收卷。因切屏超限导致的系统强制收卷视为考生违纪。 11. 考试过程中页面会显示考生信息水印,考试相关内容属于保密内容。禁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以录音、录像、录屏或拍摄等任何形式留存考试信息,考后不得向他人透漏考试内容,相关信息不得传播和公布,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2. 考试过程中监控系统会不间断进行人脸识别和智能行为分析识别、抓拍,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离开监控范围、范围内出现多人、中途换人等异常情况,若出现异常,均将作为处理违规或违纪的证据。 13. 考试时长以本次考试通知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交卷。

四、违纪行为认定

14. 考试中存在以下行为的,按考试违纪处理且当次考试成绩无效: (1)因设备、网络或调试问题,导致监控视频未开启、视频中断、视频模糊或存在遮挡,或考试监控视频使用背景虚化或虚拟背景; (2)未按要求配备麦克风或设备音频输入问题导致考试监控视频音频缺失、音频不清晰,或考生佩戴耳机作答; (3)摄像头位置不正确、竖屏或考生面部、肩部、上臂显示不全(或存在遮挡),导致监控不能判断考场环境和考生行为; (4)频繁低头、左顾右盼、佩戴遮挡面部的物品(如口罩、墨镜等); (5)考场环境光线过强、过暗或逆光,无法识别考生面部; (6)考场环境嘈杂,音频无法有效识别,或考生大声读题; (7)考场内存在非考生之外的其他人员(不论他人是否存在协助作答行为),或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进行交流的(无论他人是否在监控范围内); (8)正式开考后,考生离开监控区域累计超过 5 分钟; (9)考试期间,考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书本等纸质材料,或切换考试屏幕超过 5 次; (10)由他人替考,或接受他人或机构助考的; (11)考试期间,接打电话或使用手机(联系客服技术支持除外); (12)恶意破坏考试系统、篡改考试数据; (13)其他不符合考试要求或无法判定考生状态的行为,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仍不调整或改正的。

15. 违纪判定依据以考试平台后台数据为准,违纪判定处理结果不接受申诉。

五、其他

16. 监考老师可随时通过发送弹窗通知联系考生,考生须随时注意考中通知,并按照要求对考场环境、设备、坐姿等进行调整。 17. 考试中间若出现考试服务器(非考生端)系统崩溃等故障,将酌情延长考试时间或择期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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